民思我想,民困我帮 民需我办,民求我应

党员“十个走在前”制度

一、坚定信念,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走在前;

二、讲学习、讲正气,关心国家大事走在前;

三、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完成党的任务走在前;

四、主动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走在前;

五、尊老爱幼、关心下一代教育走在前;

六、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走在前;

七、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幢、文明社区走在前;

八、净化社会风气,严禁黄、赌、毒走在前;

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走在前;

十、廉洁自律、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走在前。

 

社区党支部活动制度

每月15日为党员活动日

每季度一次党课

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党员评先创优制度

 支部每年七月前夕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支部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党员示范户”活动。

党员示范户条件

1、家庭成员中最少有一个党员。

2、家庭成员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办实事。

3、家庭被评为五好文明家庭。

优秀党员条件

1、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模范执行党员“十个走在前”。

2、            关心社区建设,在参加创建文明社区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3、            积极参加党支部、居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带头作用。

合格党员条件

1、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认真执行党员“十个走在前”。

2、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创建活动。

3、参加党支部和居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流动党员能积极缴纳党费,同支部保持联系,自觉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基本合格党员条件

因种种原因,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但经教育后能认识改正的。

不合格党员条件

无特殊原因,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

外出党员须知

1、外出党员在外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按期到支部缴纳党费,也可邮寄。

3、每季度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情况。

4、除特殊情况外,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必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