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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评先创优制度
支部每年七月前夕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支部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党员示范户”活动。
党员示范户条件
1、家庭成员中最少有两个党员。
2、家庭成员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办实事。
3、家庭被评为五好文明家庭。
优秀党员条件
1、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模范执行党员“十个走在前”。
2、
关心社区建设,在参加创建文明社区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3、
积极参加党支部、居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带头作用。
合格党员条件
1、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认真执行党员“十个走在前”。
2、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创建活动。
3、参加党支部和居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流动党员能积极缴纳党费,同支部保持联系,自觉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基本合格党员条件
因种种原因,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但经教育后能认识改正的。
不合格党员条件
无特殊原因,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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